学生评价
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3)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