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中职、中专学历认证材料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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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364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30日22:44:57 打印此页 关闭

招生考试网今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在年后对中职、中专学历认证材料的提交有了新的规定:在原来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拍照的基础上,对不同省份的中职、中专学历认证要求提供其它附加材料。详情如下:

 
        1). 申请江苏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需要提供验印部门的证明和证明人联系方式。
 
  2). 申请陕西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需要提供验印部门的证明和证明人联系方式。
 
  3). 申请四川省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需要提供四川省教育厅职成处开具的证明。
 
  4). 申请黑龙江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需要提供录简表和学校证明。
 
  5). 申请重庆市2007年(含)以前毕业的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需要提供录简表和学校证明。
 
  6). 申请湖北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需提供由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中等职业学历认证窗口(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政府正对面,联系电话:027-87328235)出具的学历审核证明原件。
 
  7). 申请湖南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2005年之前的学历,需提供由“湖南教科院(职成所)”(长沙市蔡锷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八楼803,联系电话:0731-84402947)出具的学历审核证明原件。
 
  8). 申请福建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需要提供福建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审核证明。
 
  9). 申请河北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需要提供由“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联系电话0311-66005710)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10). 申请江西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需要提供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开具的证明。
    
    招生考试网提醒大家:申请学历认证的同学请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上传认证材料的扫描件,由于材料问题导致的认证时间延长以及认证结果错误问题,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27-88398886,咨询QQ:9796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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