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才引进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 2020-06-01

武汉市人才引进常见问题解答

哪些情况不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取得相应的学位不可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外) ;

2、所学专业含“管理”或所学专业为语言类、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非理工科类专业不可办理(博士除外) ;

3、现签订的合同为外服、劳务派遣等性质不可办理(包括配偶方) ;

4、自本人工作起至今: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未缴、漏缴、少缴;缴纳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名称不一致均不符合办条件(包括配偶方) ;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可办理(包括配偶方) ;

6、目前为农业户籍的。

02农业户籍不能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答:农业户籍(农村户口)是不能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请慎重对待户口性质变更,事关个人利益,

考虑清楚是否为了办理武汉户籍而放弃农业户口身份。

03人才引进配偶需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办理?

答:配偶在武汉有工作单位正式合同,缴社保个税。户籍(农村户口)是不能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

04已婚人员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怀孕期申请会影响未出生子女将来的户籍申报,需待孩子出生后才可以申请。

05本人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子女户籍是否可一起迁入?答:可以,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子女随迁,

子女的户籍必须随父或者随母,若配偶不随调,则子女户籍必须与主调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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