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长期拒不转移组织关系到现在职单位
发布时间 : 2020-05-30

党员长期拒不转移组织关系到现在职单位,具体如何处理?

请问如果员工长期拒不转移组织关系到现在职单位,应如何处理?

根据中组发[2004]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实际操作中,

遇到党员长期拒转组织关系到在职单位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具体现在有以下说法:“不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

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具体如何操作呢?

是由党员现在职单位党组织直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脱党论处等?


处理:

1.先做思想工作,了解其不转的原因(现实中有因交党费多、组织生活麻烦等等原因不愿转入的),对症下药,思想疏导;

2.疏导无效的,一方面通知其限期转入,另一方面通知其目前关系所在单位,告知其情况;

3.如依然拒不转入的,可行政考核上采取措施,使其明确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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