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内学位认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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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239 更新时间:2016年01月18日13:57:17 打印此页 关闭

2014年全面开展教育部学位办学位认证,出具教育部相关部门报告,全国通用!本业务主要针对居住证、入户、入职、专升本、考研、出国、部队提干、单位人事代理、职业资格认证等需要认证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认证范围:

学位:国内本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及专业博士学位均可受理。

学位鉴定(认证)时间:

正常办理时间为自受理材料起20-30个工作日完成,超过30个工作日的证书,我们将默认继续办理,取消申请请在30个工作日后持收据及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过来视具体情况协商退费。

学位认证加急自受理材料起7-15个工作日完成,如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将转为正常时间办理,且退回加急服务费用。

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1:1复印件、申请表

意:1.若无学历认证报告,则需学历、学位共同申请办理;

    2.专业学位若无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学历证及学历认证报告,直接认证学位证书;

    3.学位认证视申请时间不同,按证书颁发时间会区分是否能办理加急服务。具体情况登录“学历学位认证服务网”咨询。

鉴定(认证)结果:

学位出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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